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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巴菲特給股東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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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伯克希爾哈撒韋的股東: 2017年間,伯克希爾的資產淨值增長了653億美元,這也就意味著我們A類股和B類股的賬面價值增長了23%。過去53年(自當前的管理層接掌公司算起),企業每股賬面價值從19美元增長到了21.175萬美元,複合年均增長率19.1%(類似這種計算均以A類股為準,B類股量級為A類股的1/1500)。 像這樣的開篇已經是伯克希爾財報30年來的慣例了,但是2017年其實與往年大有不同:我們很大一部分利得都不是來自伯克希爾本身的運營。 當然,650億美元的收入是實實在在的,這一點大可放心,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只有360億美元是伯克希爾的運營所得。其餘的290億美元是拜美國國會所賜——他們12月間重修了美國的稅法。 (伯克希爾稅務相關所得內容,詳見K-32頁,以及K-89至K-90頁。) 按說,在就這些重要的財務事實做了澄清之後,我應該立即開始討論伯克希爾的運營情況了,但是我還是不得不再次引入一段插曲,即我必須首先向各位介紹新的會計準則,其實也就是通用會計準則(GAAP)——這也就意味著,在將來,伯克希爾的季度和年度淨所得數字將受到嚴重的扭曲,而評論家和投資者也將因此而時常被誤導。 根據新的規則,我們所持有股票的未兌現的投資利得或者虧損都必須被計算在我們報告給各位的淨所得數字之內。遵從這樣的標準,就意味著我們釋出的GAAP盈利資料將會出現一些真正是變化巨大而無常的波動。伯克希爾持有總價值1700億美元的可銷售股票(不計卡夫亨氏的股份),在一個季度的時間當中,這些持股的價值上漲或者下跌100億美元,其實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將會有如此規模波動的資料納入我們報告的淨所得資料,無疑會使得那些真正重要的,真正能夠體現我們運營表現的資料變得更加難以被提煉和分析。實話說,如果是用於分析,伯克希爾的“盈利”數字將變得全無意義。 新規則帶來的另外一個麻煩還在於讓我們的溝通遇到了更大的麻煩。在過去,根據會計原則,我們一直都必須將那些兌現投資利得(或虧損)計入最終業績。在過去的季報和年報當中,我們一再告誡大家不要過度關注這些已兌現利得,因為它們其實和未兌現利得一樣,都是隨機波動的。 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我們出售股票時,考慮的只是這樣的決定在當時是否明智,而不是這會給我們的盈利帶來怎樣的影響。於是,在有些時期當中,我們報告了非常可觀